眾量級帳務案宣判曾淑惠業務侵占判1年8月

眾量級帳務案宣判曾淑惠業務侵占判1年8月
眾量級帳務案宣判曾淑惠業務侵占判1年8月

摘要判決結果顯示,曾淑惠另涉逃漏稅等罪,判處有期徒刑1年4月,得易科罰金。

網紅Andy與前女友家寧共同創立的YouTube頻道「眾量級」爆發帳務糾紛後,家寧一家人遭起訴,新北地院11日作出一審判決。家寧母親曾淑惠涉業務侵占罪,判處有期徒刑1年8月,且不得易科罰金;家寧被控變更頻道密碼部分,則獲判無罪。

親屬涉案刑度一併出爐

判決結果顯示,曾淑惠另涉逃漏稅等罪,判處有期徒刑1年4月,得易科罰金。

相關爭議也牽涉頻道收益分配,以及眾量級CROWD商標登記在曾淑惠個人名下等問題。

眾量級帳務案宣判曾淑惠業務侵占判1年8月
(Pexels/示意圖)
收益與商標收入遭控侵占

檢方調查指出,曾淑惠於108年至113年間,涉嫌將YouTube頻道流量收益、臉書廣告收入約2996萬餘元,以及周邊商品收益40萬餘元匯入個人帳戶,並用於保險、外幣定存或私人信用卡費等用途。另有業配收入1281萬餘元,被指流入她本人及家人帳戶。

檢方另認定,曾淑惠在109年間以個人名義申請眾量級商標,並收取約109萬元商標權收入。逃漏稅部分,檢方指曾淑惠與張國龍、張家芸以人頭虛報薪資方式規避稅捐,因此依刑法業務侵占、背信及稅捐稽徵法相關罪名起訴曾淑惠,並分別依個資法、幫助逃漏稅等罪名起訴張國龍與張家芸。

家寧部分則被指在113年間未經Andy允許,變更眾量級YouTube頻道密碼,使Andy無法登入,因此遭依無故變更他人電磁紀錄罪嫌起訴。不過新北地院審理後,針對這項指控判處家寧無罪;隨著一審判決出爐,這起由頻道收益、公司帳務與商標權延伸出的網紅經營糾紛,後續是否上訴仍待相關當事人進一步決定。

※ 圖片為示意畫面,僅用於新聞報導與合理使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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